我们不会忘记 李万生纪念堂             
李万生同志生平简介
中国共产党党员、退休干部,沈阳东北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处处长,李万生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8月14日15时06分在沈阳市急救中心逝世,享年79岁。李万生同志,1935年5月14日出生于河北省抚宁县,1951年参加革命工作,自参加革命工作以来,历任沈阳蓄电池厂机修车间科长、沈阳东北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处处长、沈阳市蓄电池第七经销部总经理等职。2001年退休。李万生同志在党的培养和教导下,由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成长为一名领导干部,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参加革命几十年来,多次变动工作岗位,他都愉快服从组织安排。作为党的一名干部,他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着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李万生同志作为一名老党员,有着很强的党性观念,一贯忠于党和人民。他政治坚定,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他模范地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原则性强,作风扎实,为人正派;他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谨慎,艰苦朴素,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他一生简朴,为政清廉,坚决反对腐败现象;他退休后,还始终关心着党的事业,关心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始终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他的优秀品德和高尚情操值得我们永永远学习。李万生同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