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平安清明”优质服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19阅读: 7733 次

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平安清明”
优质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各殡葬单位:
为全面做好2019年清明节期间各项服务及安全保障工作,深入推动以文明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工作良性发展,培育厚养礼葬、逝有所安、文明祭祀的殡葬理念,切实加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确保人民群众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实现“平安清明”目标,现就做好“平安清明”优质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协作机制
    为全面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市民政局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于久元任组长;副局长徐阳、民政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党委书记关赞梅任副组长;局殡葬管理处负责人及各区、县(市)民政局主管局长、各殡葬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殡葬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处长马林担任,副主任由副处长李?担任,具体负责清明节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能分工,及时分析研判清明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相关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跟踪督导、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宣传、精神文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有序推进清明祭扫工作,为实现平安清明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规范服务行为,大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保障任务繁重,各殡葬单位要详细制定工作计划,做到日常业务工作和群众祭祀保障工作两不误,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信息比对、档案留存等服务环节的全流程管理,杜绝业务差错事故发生.要保障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给,坚决杜绝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误导、捆绑、强制以及变相强制消费等行为;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生、冷、
硬、推”的服务态度;要进一规范服务行为,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公示工作时,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为群众提供方便服务.各殡葬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殡葬惠民政策,进一步抓好«关于推进节地生态的实施意»的落实,积极推出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海葬办理机构要安全稳妥组织好海葬活动,2019年3月16日至17日举行首期海葬活动启动仪式.殡仪馆要落实好惠民殡葬和骨灰长期存放免费政策,公示收费清单、办事流程、简化手续,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经营性公墓要有计划地规划出公益墓区,提供低价位墓穴,为群众提供保障需求.公益性公墓要发挥自身保障作用.各殡葬单位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纸钱”、
“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纪念追思活动,使文明低碳祭扫理念成为社会自觉行为,全力为祭祀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强化安全意识,全力保障“平安清明”
    清明祭祀工作涉及群体大,安全隐患风险多.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将对全市殡葬行业安全生产和祭扫工作进行定期督查检查;市民政事务行政执法队要加大执法督查力度,重点对“三边”(市场周边、殡葬服务单位周边、医院周边)、“三店”(日杂店、食杂店、寿衣店)和流动商贩进行治理,对非法殡仪车辆和违规殡仪服务机构进行治理,切实净化殡仪服务市场环境.各区、县(市)民政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3月1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等各类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坚决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牢牢守住保障服务对象人身安全的底线.清明节期间要对所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风险隐患.各殡葬单位要做好安全培训和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加强祭扫高峰期和人员密集区的安全管理,在重点区域建立预警、限流和分流机制,加强祭扫场所火源管控,严密防范火灾、踩踏以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要深入开展自查,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施安全、服务安全隐患,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做到“三个必查”: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公祭处、遗体火化间、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重点场所必查;祭扫服务接待、人员车辆疏导、应急服务保障、遗体交接火化等关键环节必查;遗体接运车辆、火化炉、监控仪器、指示标牌等重要设备用品必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备案留痕,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公墓单位要全面实行禁烧和禁止燃放烟花炮竹,设置禁烧标识牌和加大墓区巡逻管理力度,坚决杜绝火灾事故.
    四、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文明祭祀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祭扫和集中安葬的民俗习惯,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提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引导效应,宣传殡葬改革方针、政策,大力推行文明生态殡葬.市民政局将协调沈阳晚报、沈报融媒共同推出“清明新闻快递”系列报道,大篇幅报道殡葬行业调查、殡葬政策解读、文明祭祀新风、逝者好故事、殡葬从业者专访、清明殡仪服务单位信息、清明交通播报等内容,及时向读者传递清明信息,倡导“新清明”生态殡葬,引导市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各单位要将印制的惠民殡葬政策、节地生态安葬政策、殡葬便民服务指南印制成海报及时发放到街道、社区和殡葬单位悬挂宣传.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清明祭扫高峰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掌握群众祭祀活动的动向,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及时报送清明节期间的活动材料及图片、视频等重要资料信息.各区、县(市)民政局(有殡葬单位的)从3月15日至4月10日要指定专人每天汇总上报祭扫情况信息,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于3月13日前报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2.周密细致部署,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各单位要把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作为检验殡葬行业行风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要主动靠前服务,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积极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尤其在便民服务上要多想办法、多下功夫,为祭扫群众解难题、送温暖,大力营造良好的祭祀氛围.
    3.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殡葬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各殡葬单位要做好总结收尾工作,认真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有效促进殡葬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质量再提升.请于4月15日前将清明节期间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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