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三大“鬼节”
日期:2018-07-19阅读: 6941 次

一、清明节                                

  清明原为二十四节气之一,时间在农历的三月,相当于公历的四月五日左右,从太阳到达黄经15度开始。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清明”,它是标志季候和农业活动的节气。汉刘安《淮南子?天文训》记载说:“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为清明。”《孝经纬》记载说:“斗指乙为清明,万物至此皆洁齐清明。”《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也以“皆洁齐而清明”解释“清明”之义。清明节作为农事季节的标志,是开始春耕播种,中国的南方有“清明谷雨两相连,浸种耕种莫迟延”的谚语,北方有“清明忙种麦,谷雨种大田”的谚语,都说明了这一点。  

  从节日说,清明是寒食节的演变。寒食节的由来是,春秋时晋文公流亡列国,随侍大臣介子推曾割下腿肉为其充饥。文公复国后,子推不求利禄,与母隐居绵山。文公难以寻觅,便放火烧山逼他出仕。谁知子推矢志不移,抱树而死。为了悼念他,文公下令在他殉节这天(清明前一天或两三天),全国寒食禁火,以后演化为节。也有学者认为,寒食之俗源于原始氏族社会的改火风俗,以及由此发展而来的奴隶制社会的火禁制度。其证据就是唐人韩翊的《寒食》诗:“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王侯家”,以及现今一些少数民族依然保留的每年“取新火”习俗。由于两节相近,不少节庆活动相重,久之寒食节与清明节不仅没有严格的区分,还被后者取而代之。   

  清明后来演化为民俗节日,由于其主要风俗活动为祭祀鬼神,故又称鬼节、冥节、死人节;由于其还有踏青、郊游的风习,故又称踏青节。“清明”还与“聪明”谐音,故有些地方还称“聪明节”。鬼节,死人节,是同一意思,因为人死了称“鬼”。相传,鬼生活在阴曹地府,即所谓的“冥界”,所以方称冥节。清顾禄《清嘉录》记载说:“盖土俗家祭,以清明、七月半、十月朝为鬼节,端午、冬至、年夜为人节。”可见,清明乃是三个鬼节的头一个,所以祭祖之风习也重。清明既为鬼节,所以这一天祭先祖,被称为“过节”,意思是鬼在这一天过节。  
   
二、中元节                                        
  除了中元和盂兰盆节之外,民间还称七月十五为鬼节,与清明、十月一合为三鬼节。民间的鬼节与佛教的中元节、盂兰盆节有着密切的关系,又有自己独特的色彩。就这样,僧、道、俗三流合一,构成了农历七月十五丰富的节俗活动。  

  清代文人王凯泰的诗《中元节有感》便描写了福建一带过中元节的习俗。     

     道场普渡妥幽魂,原有盂兰古意存。  

     却怪红笺贴门首,肉山酒海庆中元。  

  农历七月十五这天,同是佛道两家总结批评的日子,两家都相应的考籍讲评活动;不同的是,道家的考察、汇报指向民众,即校籍辰。佛家的总结讲评则在内部进行。不管是对外的校籍辰还是内部的批评会,都说明佛道两家对七月十五日的重视。或者说明这个日子在佛道节日中的重要。再加上民间的所谓鬼节,这个时日更显得多彩多姿。校籍辰和自恣日仅只是这个时节俗活动中极小的一部分,此外尚有祭祖荐新、放灯照冥、盂兰盆会等在一年中也属重要的节俗活动。盂兰盆会是佛教岁节仪规中重要的仪式,例在每年有七月十五举行,因此中元节也有“盂兰盆节”之称。  
    
     尽管经过千余年主动的顺俗和被动的归化,佛教的踪影还是清晰地留在一般民众的中元节俗活动中。首先是那名目。盂兰是梵语的音译,是“倒悬”意思,盂兰与盆合起来是救器,即“救倒悬器”;另外,盂兰盆也可以解释为“救倒悬盆”,突出它“安放百家味饭食”的特点。  

  清代诗人庞垲的《长安杂兴效竹枝体》一诗形象描绘了中元夜儿童持荷叶灯结伴游乐的情景。   

     万树凉生霜气清,中元月上九衢明。  

     小儿竞把青荷叶,万点银花散火城。   

  照佛门的盂兰盆会仪规来看,放河灯只是其中的一个小节目,并不显得多么要紧。而在民间的中元节俗活动中,放灯则是比较重要的。河灯也叫“荷花灯”,河灯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灯盏或蜡烛,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灯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现代女作家肖红《呼兰河传》中的一段文字,是这种习俗的最好注脚:“七月十五是个鬼节;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缠绵在地狱里非常苦,想托生,又找不着路。这一天若是有个死鬼托着一盏河灯,就得托生”。大概从阴间到阳间的这一条路,非常黑,若没有灯是看不见路的。所以放灯这件事是件善事。可见活着的正人君子们,对着那已死的冤魂怨鬼还没有忘记。  
三、寒衣节   

   十月一日,为送寒衣节。这一天,特别注重祭奠先亡之人,谓之送寒衣。与春季的清明节,秋季的中元节,并称为一年之中的三大“鬼节”。  

   民间传说,孟姜女新婚燕尔,丈夫就被抓去服谣役,修筑万里长城。秋去冬来,孟姜女千里迢迢,历尽艰辛,为丈夫送衣御寒。谁知丈夫却屈死在工地,还被埋在城墙之下。孟姜女悲痛欲绝,指天哀号呼喊,感动了上天,哭倒了长城,找到了丈夫尸体,用带来的棉衣重新妆殓安葬。由此而产生了“送寒衣节”。  

  春夏秋冬往复循环,十月为孟冬。十月一日是进入寒冬季节的第一天。由生者的御寒加衣,想到死者的防冷需要。  

  有些地方送寒衣时,讲究在五色纸里夹裹一些棉花,说是为亡者做棉衣、棉被使用。  

  还有些送寒衣时,要将五色纸分别做成衣、帽、鞋、被种种式样。甚至还要制作一套纸房舍,瓦柱分明,门窗俱备。这些纸制工艺品除体积缩小之外,看上去比真房院还要精致漂亮。  

  凡属送给死者的衣物、冥钞诸物,都必须烧焚,只有烧的干干净净,这些阳世的纸张,才能转化为阴曹地府的绸缎布匹、房舍衣衾及金银铜钱。只要有一点没有烧尽,就前功尽弃、亡人不能使用。所以十月一日烧寒衣,要特别认真细致。这种行动虽然看来好笑,却也反映了生者对亡人的哀思与崇敬,属于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民间送寒衣时,还讲究在十字路口焚烧一些五色纸,象征布帛类。用意是救济那些无人祭祖的绝户孤魂,以免给亲人送去的过冬用物被他们抢去。  

  焚烧寒衣,有的地方在亡者坟前进行,讲究在太阳出山前上坟。有的地方习惯在门前焚烧祭物。雁北许多地方及晋中的平遥等县,傍晚妇女要在门外放声大哭。临县旧日传有一诗:“粘纸成衣费剪裁,凌晨烧去化灰埃。御寒泉台果否用?但闻悲声顺耳来!”既描述了送寒衣的情景,又对其传说效应提出了质疑。  

  儿女们守孝,穿三年孝服。孝满之年的十月初一日换穿常服。  

  先人的迁坟合葬等仪式,民间也总是习惯在十月一日进行。  

  民间在十月一日,不仅要为亡人送寒衣过冬,就是生者也要进行一些象征过冬的传统活动。妇女们要在这一天将做好的棉衣拿出来,让儿女、丈夫换季。如果此时天气仍然暖和,不适宜穿棉,也要督促儿女、丈夫试穿一下,图个吉利。男人们则习惯在这一天整理火炉、烟筒。安装完毕后,还要试着生一下火,以保证天寒时顺利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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