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我市群众集中祭祀活动基本结束
日期:2009-04-16阅读: 19182 次

 
 
 清明节期间我市群众集中
 
祭祀活动基本结束
 
 
 
 
 
    截止4月12日,到我市各殡仪单位祭祀群众达到293万人,与去年同比基本相等。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祭祀活动在安全平稳中度过,与往年相比有许多新变化。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今年我市清明节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清明节工作。市文明办、民政、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物价、林业、交通、卫生九个部门,联合制发了清明节工作文件。为确保殡仪单位门前道路畅通和群众安全,公安交警早晨6时准时上岗,消防车、救护车按时到位。林业部门强化了林区内公墓防火工作,每天有专人巡视,有效的措施,为群众祭祀活动提供了安全保障。针对清明节群众祭祀人数多的实际情况,市民政局组成了由局长张颖、党委书记张哲、副局长许振民、纪委书记王宏等领导同志带队的百人服务队伍,到市直殡仪单位为祭祀群众服务,在群众中引起良好反响。清明节期间,市殡葬管理处,以及各区、县(市)民政部门领导,在群众祭祀高峰时段,到祭祀现场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市各殡仪单位领导更是不辞辛苦,每天工作达10余个小时,为广大职工做出了榜样。

    二是便民服务项目增多。清明节期间,市殡葬管理处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对外宣传达90余次,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布了八项便民措施和群众购买墓地办理手续注意事项,以及服务指南等。各殡仪单位结合实际细化了便民项目,在坚持往年实行的免费提供停车场、饮用水、应急外用药品、扫墓用各种工具、“祭祀代理”等服务项目外,今年又增加了病残人员专业轮椅车、设立了临时卫生站,聘请了专业医生。同时,增加了引导服务员,设立了服务咨询台,在祭祀区全部安装了服务标识, 开展了延时服务,从祭祀环境、服务态度,到提供的各种服务设施,都给了群众新感觉和新视觉,处处体现人性化,便民服务项目同比增加20%。

 

 

    三是安全防范措施到位。为实现民政部提出的“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目标,各殡仪单位积极宣传“错峰”祭祀,使群众不仅错过祭祀的高峰日期,还能错过祭祀日的高峰时段,避免了道路堵塞和人员拥挤现象发生。去年群众祭祀相对集中时间是12天,到4月10日基本结束,而今年多延续了两天,“错峰”祭祀已被群众所接受。在落实安全措施中,各殡仪单位投资52万元,购进了大批消防器材,安装了报警器,增加了保安力量,强化了值班值宿制度。在骨灰堂门前、在通往墓区的路上、在停车场旁、在焚烧场内,随处可见安全巡视员,到处都有防火器材。自备的撒水车停放在院内,红外线报警器24小时监控,夜间探照灯不停地闪动,立体式的防范系统,交叉式的巡视制度,纵横一体的检查方式,构成了清明节期间完整的安全防范机制。
 
 
 
 
    四是文明祭祀人数增加。为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各殡仪单位投资20万元,准备了大批鲜花,制作了“鲜花换烧纸”大型宣传板。清明节期间,换出的鲜花达到5万余支,采用鲜花祭祀的群众与去年相比明显增加,占祭祀人员总数的85%以上。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中,沈阳殡葬网发挥了重要作用。到目前为止,殡葬网点击率达到244万人次,祭祀留言1.3万余条,建立网上纪念堂3400余个,开展免费“祭祀代理”19次,今年网上祭祀人数同比增加1.5倍。各级民政部门还协助社区建立公祭堂近300个,参加祭祀人数5000余人。为给群众文明祭祀创造条件,市殡葬管理处与市行政执法和工商部门配合,对殡仪服务市场开展了50余次检查,没收销毁封建迷信殡葬用品8.3万件,取缔占道无证兜售殡葬用品商贩240余人次,关闭擅自制作墓碑等土葬用品店铺7个。同时,配合市文明办开展了6次“禁烧”检查。
今年清明节接待祭祀群众任务的圆满完成,是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分不开的,是在全市殡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努力下取得的。市殡葬管理处提出,要认真总结今年清明节工作经验,探索群众祭祀活动的规律及特点,完善各项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我市清明节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并从明年正式启用,为服务民生,维护民利,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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