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方案”对清明节工作全面部署
日期:2008-03-26阅读: 19294 次

 
“四大方案”对清明节工作全面部署
 
    按照民政部对清明节工作总体安排和省民政厅相关要求,市民政局于3月10日制定出《关于清明节期间做好殡葬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方案》,提出了清明节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及方法步骤,对清明节期间全市殡葬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同时,制定了《关于开展以“文明祭祀,诚信服务,平安清明”为主题的优质服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殡仪服务单位通过开展竞赛活动,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全力做好清明节工作。为确保群众祭祀安全,制定了《沈阳市民政局防范和应对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八个方面对安全工作做出安排。为做好清明节宣传工作,加大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功能,特别是向广大群众宣传“文明祭祀,诚信服务,平安清明,”清明节工作主题,制定了《2008年清明节宣传工作方案》,对宣传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四次会议”使清明节工作抓紧落实
 
    2月29日,市殡葬管理处召开了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研究和部署清明节工作相关事宜。3月16日召开了全市各殡仪馆馆长、公墓主任会议。会上大家就如何做好清明节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进行了广泛的讨论。3月15日召开了与新闻媒体“通气”会,来自省市12个新闻媒体的记者听取了殡管处处长颜雪飞同志就做好清明节各项准备工作,以及采取的便民措施和服务承诺等情况介绍,同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3月18日召开了由全市各区、县(市)民政局主管殡葬工作局长、科(所)长,以及各公墓主任、殡仪馆馆长参加的会议。会上,对清明节工作做出全面部署,以此正式拉开清明节工作帷幕。
 
 
“四个确保”让清明节工作有序进行
 
    一是为确保清明节工作责任落实,市民政局成立了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殡仪服务单位全部建立清明节工作组织机构,做到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是为确保群众祭祀安全,制定了安全防范、交通疏导,特别是安全防火等方面的具体措施。提出了“错峰”祭祀,引导群众错过祭祀高峰进行悼念和安葬骨灰,避免发生人群拥挤和车辆堵塞。三是为确保殡仪服务需求,推出了八项便民措施,八项服务承诺和六项服务公开内容。在祭祀高峰期,各殡仪服务单位将实行24小时服务或延时服务,同时增加了免费服务项目,包括“祭祀代理”等,并对特困群体实行价格减免政策。四是为确保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各区、县(市)民政部门通过新闻媒体,有线广播,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祀,转变传统的殡葬观念,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祥和的清明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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