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计生家庭成员去世后 可获2000元殡葬补助
日期:2018-02-06阅读: 16705 次

 

    日前,记者从惠州市卫生计生局获悉,《惠州市计划生育家庭殡葬补助办法》(以下简称《补助办法》)近日出台,符合规定的计生家庭成员去世后可获得的殡葬补助,从一次性1000元提升至2000元。

    据悉,该办法是对2016年1月1日前惠州市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其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去世后给予补助的扶助政策。根据规定,获补助家庭须为惠州市户籍,并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只生育(含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及其子女;双农纯生二女的夫妻双方及其子女;无子女的夫妻双方。

    《补助办法》指出,符合上述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去世后可获得一次性发放2000元殡葬补助。此外,计划生育家庭殡葬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待遇。其中,计划生育家庭殡葬补助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市级承担50%,县(区)级承担50%。此外,有条件的县(区)可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提高补助的资金由县(区)财政负担。

    根据《补助办法》,凡符合规定补助对象的子女或亲属,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免冠(1寸)近照及死者户口簿(户籍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计划生育相关证明、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家庭成员去世6个月内向死者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殡葬补助是对计生家庭奖励扶持的政策之一。记者了解到,惠州从2016年以来不断修订完善计生奖扶政策,先后修订并重新发布实施了《惠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惠州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实施办法》、《惠州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政府津贴办法》等计生奖扶政策,并不断提高计生奖扶标准。以2016年开始实施的《惠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扶助办法》为例,就将独生子女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标准由原来的每户5000元提高到每户10000元。

    此外,惠州还在全省率先实施常态化财政为计生特殊家庭购买计生保险,过去两年,惠州市县两级财政出资为全市593人次失独家庭成员和1197户次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购买了计生保险,计生保险连续四年全省增速最快。

如何申请领取计生家庭殡葬补助

    一、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免冠(1寸)近照

    (2)死者户口簿(户籍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计划生育相关证明

    (3)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计划生育家庭殡葬的补助申请表》 

    二、提出申请的部门

    死者家属须在6个月内向死者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县(区)卫生和计生部门审核确定。 

    三、殡葬补助金的发放

    计划生育家庭殡葬补助金由县(区)财政、卫生和计生部门依法委托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发放。计划生育家庭殡葬补助金在审核确认的次月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记者】廖钰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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