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四个强化”打造阳光殡葬
日期:2017-05-31阅读: 16837 次

 

近年来,荆门市殡葬管理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服务为民的价值导向,秉承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工作理念,高扬群众为先的公益旗帜,首当其冲抓服务,突出重点抓公开,维护品牌抓监督,使荆门市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成为行业新风的一个代表、群众办事满意的一个窗口、民政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

一、着力强化教育培训,亲情服务树形象

荆门市殡葬管理所按照“职业道德第一、专业技能第二”的职业教育理念,把职工队伍建设上升到爱心奉献的高度、尽孝行善的层面来管理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强化职工职业理想、道德、纪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三职三观”教育,培养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民服务、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被省委宣传部等八部委联合授予“湖北省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挑应战,殡仪馆和青山公墓之间开展“比团结看协作、比作风看素质、比创新看业绩、比规范看管理”的结对挑应战赛,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明显转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意识明显转变。省民政厅授予“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强化殡葬文化、服务礼仪培训,将传统殡葬文化与现代殡葬礼仪结合起来,走服务品牌化发展方向,满足群众个性化消费需求,所创立的“生命关怀,情暖万家”服务品牌被民政部授予创先争优优质服务品牌;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丧礼主持、火化、墓园管理、设备维修等专业技能,培养业务精、能力强的服务团队;开展准军事化培训,培养职工团队意识、协作意识、服从意识。通过教育培训,打造出一支职业素养好、业务技能精、团结协作能力强,乐于奉献的高素质服务团队,职工用亲情化、人性化服务,替千家万户尽孝心,让逝者有尊严的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二、着力强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大力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规范殡葬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说你所做,写你所说,做你所写”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出10项32条作业指导书,让先进的管理理念渗透到各个服务环节,实行殡仪服务的全程监管,有效避免了违规操作。二是开展殡葬服务标准化建设。对照民政部《殡葬服务术语》等七项服务标准,认真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各项服务标准,全面掌握七项服务标准内涵,明示服务价格、内容、流程、标准、要求,保障所有客户享受到优质殡葬服务的权利;按照客户不同文化程度、职业背景、经济能力等开展个性化服务,满足客户的多样性需求,保证困难客户得到保障服务,一般客户得到满意服务,特殊客户得到个性服务。三是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执行力。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逐步建立起涵盖服务标准、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一套完整、科学严谨、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体系,规范职工行为。四是实行积分制管理。全所依据责任分工和岗位职责,制定出涵盖业务技能、创新发展团结协作、应急处置、服务态度等方面积分制管理办法,通过量化打分,以分数积累形式直观体现考核结果,积分的高低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有效的提升了管理服务水平。五是一站直通便民服务。坚持首问负责制,全程引导服务;组织专人专班专车,开展24小时免费上门服务;推出便民举措,免费提供休息室、茶水、交通车接送、现场急救、常用急救药品等。

三、着力强化阳光服务,构建和谐殡葬

其一,推行 “五个公开”。即服务承诺公开,将服务宗旨、质量、时间、减免政策及投诉电话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服务项目公开,所有服务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公开,做到透明、诚信服务;服务程序公开,将服务流程、岗位职责、首问负责等公开,请服务对象监督;收费标准公开,将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在公示栏公开;服务岗位公开,工作时间职工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上岗。其二,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基本服务与选择服务分开;坚持自愿选择,不搭车强行服务;坚持消费明白卡制度,让丧户明白消费。其三党员示范,创先争优。所党总支精心设计“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倡议、党员“亮身份晒承诺”、党支部结对“挑应战”、窗口党员争当“服务明星”、党员“百事通”等五大活动载体,掀起党组织和党员学创热潮。党员公开配戴党徽着装上岗,公墓党支部和仙逸殡仪馆党支部开展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上比协作、作风建设上比素质、规范服务上比管理、工作创新上比业绩、服务质量上比形象的五比五看挑应战。党总支又从“挑应战”活动延伸到党员争当岗位“服务明星”,使创先争优活动掀起一波又一波高潮。

四、着力强化监督,打造廉洁殡葬

一是明确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明确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明确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逐级分解,责任上肩,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规范服务清单。三是规范公务活动。基本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办理,大宗物资或大型设备设施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不准以职权谋取小团体和个人非法利益;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停放,周末、节假日严禁使用公务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严禁干部职工接受丧属礼金、礼品、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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