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服务工作八项承诺
日期:2017-03-16阅读: 17049 次

 
    清明节期间,为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的形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做出应有的贡献。全市殡葬服务单位承诺如下:
    一、规范服务。严格执行国家殡葬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标准。不强制或捆绑消费,不误导或暗示选择不必要的服务和用品。
  二、优质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殡葬服务,以 “96144”便民殡葬服务热线为平台,及时为广大群众办理丧葬事务,解决殡葬服务需求。尽力满足群众合理的丧葬需求,坚持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有问必答。
    三、诚信服务。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产品明码标价,实行“六公开”制度,即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公开。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强行推销、不捆绑消费。提供不同档次的服务产品,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和选择性殡葬服务需求。
    四、便民服务。提前公告各殡葬单位服务时间及交通情况,各殡仪馆提供24小时遗体寄存服务及预约存取骨灰业务。开展“免费祭祀代理”服务。市殡葬网增设网上纪念堂,免费为群众提供虚拟祭祀场所。
    五、安全服务。在清明祭祀高峰期,努力实现园区、馆区“四个防止,一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防止发生大规模、长时间拥堵;防止发生交通事故;防止发生人员踩踏事故;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确保清明节文明、安全、有序。
    六、廉洁服务。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收受丧属红包及馈赠。不以任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为群众提供物美价廉殡葬用品。
    七、惠民服务。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减轻群众负担。清明期间全市殡葬单位实行停车场免费,免费为祭祀群众提供烧纸换鲜花服务。
    八、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8564410、8856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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