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籍居民死亡 可免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
日期:2016-09-18阅读: 18061 次

 

    成都市户籍居民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成都市各殡仪馆火化的,可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昨日,市民政局就官网公示的《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通知》还透露将对节地生态葬予以奖补。公示期为2016年9月12日至9月22日。广大群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反馈该局邮箱806457920@@qq.com

  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对象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成都市各殡仪馆火化的六种人员,包括成都市户籍居民;在蓉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成都市户籍的学生;驻蓉部队现役军人、无成都市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在成都市居住并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的人员;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公安部门确认的未知名遗体,可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据了解,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包括:普通车遗体接运费3天以内(含3天)冷藏(冻)柜遗体防腐费、存放费;普通炉火化费,火化证工本费;其他基本服务费(洁具袋费,遗体消毒费、整容费、抬移费,卫生纸板费);1年的骨灰寄存费(含骨灰基本寄存费、骨灰寄存证工本费,红白绸费);100元以内(含100元)的骨灰盒(坛)费。“安葬奖补”则是对成都市户籍所有逝者骨灰实施节地生态葬的每个予以奖补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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