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殡葬改革力推生态安葬 逐步取消硬质墓穴
日期:2016-06-28阅读: 17374 次

 

    近日,山东省威海市召开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现场会,下发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推进殡葬改革,鼓励和引导采用树葬、海葬、草坪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等方式安葬骨灰,加强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到2020年底前,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50%以上,逐步取消建设硬质墓穴和墓碑。

    ■近几年都准备改哪些

    逐步取消硬质墓穴和墓碑

    《意见》指出,到2017年底前,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要规划建设1处城市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和1处树葬区,按要求对传统公益性公墓进行规范化改造。到2020年底前,80%的镇(街道)建成具有示范效应的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逐步取消建设硬质墓穴和墓碑。

    城市建成区内不得新建公益性公墓

    《意见》要求各区市于2017年上半年完成本区域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布局,规划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内年均死亡人口数量,以20年为一个使用周期测算。提倡区市、镇(街道)统一建设或根据实际情况由若干个村(居)联合建设,一个村(居)至多建1处公益性公墓。

    城市建成区内原有传统墓葬区可进行规范化改造,不得新建公益性公墓。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规模适度的原则,充分利用历史形成的墓葬点,整合现有农村公益性公墓,实行生态化改造,避免因重复建设造成的浪费,提高骨灰安放设施利用率。

    立碑安葬的墓碑须是卧碑

    《意见》在加大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力度的同时,对传统的墓位建设有了更加严格的标准。

    立碑安葬的墓碑要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超过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单个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大于60厘米。墓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要按上述要求逐步改造规范。

    ■公益性公墓将来如何管

    怎么建?

    在威海市新出台的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意见中,对新建公益性公墓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新建公益性公墓必须严格执行《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建设要求,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力争做到循环使用、可持续运行,并向生态化、园林化、艺术化方向发展,实现自然与人文景观和谐统一。

    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

    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不立墓碑、地表不留坟头、地下不建硬质墓穴,提倡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墓位的硬化面积。

    注意啥?

    建设或改造公益性公墓,要按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镇(街道)、村(居)公益性公墓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所占土地,要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尽量利用荒山坡地或贫瘠地,禁止占用耕地、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公墓占地面积按照服务覆盖区常住人口数量和骨灰安置数量合理确定,不得突破公墓建设规划规定的使用面积。

    如何管?

    《意见》要求公益性公墓坚持公益性原则,禁止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经营。村(居)建设的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出售。对已建成的超规模的村(居)公益性公墓,除预留本村(居)使用外,其余墓地可作为镇(街道)公益性公墓使用或改成绿地。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群体,免收相关费用。

    ■殡葬改革之路怎么走

    全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近年来,市民政局全面启动绿化生态殡葬建设,在推进节地生态安葬中,大力推广树葬、草坪葬、海葬、壁葬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

    除金山公墓外,目前威海市很多街道和社区也已推行生态殡葬改革。高区田村社区设立了“平安堂”骨灰堂,为激励引导社区居民生态化殡葬意识,田村社区建立奖励机制;经区西苑街道办事处则将原本的传统墓葬区进行了改造整理,取消了原本零散且占地面积大的坟头,集中整改到一片区域,全部采用卧碑,并开始推行树葬,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下一步,威海市将大力推进骨灰花葬、立体安葬等多样化处理,倡导生态葬式,实施绿色殡葬;建设园林式生态墓园,弘扬生态文化;增强生态公墓艺术化,建设艺术墓区;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立丧葬新观念,促进节地生态葬的推广。”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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