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清明祭祀五注意(市殡葬管理处特别提醒)
日期:2007-03-28阅读: 19461 次

市民清明祭祀五注意
市殡葬管理处特别提醒
 
      清明将至,为了让广大市民安全、顺利、便捷地祭奠亲人,沈阳市殡葬管理处提醒大家五注意:
     1、《骨灰存放证》是取盒祭祀的唯一凭证,因此祭扫时务必携带;如果骨灰盒已到存放年限,请及时办理手续。
     2、在取送骨灰盒时,请看清存放室、号,核对姓名以免出错;骨灰盒迁出必须将《骨灰存放证》交工作人员核对后放可取走;骨灰存放架内,禁止放入烟、酒、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清明期间(3月31日至4月8日)城区4家殡仪馆接待群众祭祀时间为:市殡仪馆早7时至下午3时30分;市回龙岗革命公墓早6时至下午4时;于洪区殡仪馆早5时至下午5时;东陵区殡仪馆为早6时30分至下午3时。实行提前一天预约取盒服务。
     4、在祭祀高峰,通往棋盘山、市回龙岗革命公墓等路段会出现交通堵塞及停车难现象,市民最好错开时间前往。
     5、市民在祭扫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沈阳市政府《关于禁止抛撒纸钱和烧纸的通告》,倡导鲜花祭祀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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