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殡仪单位延时服务
日期:2007-03-27阅读: 19548 次

清明期间殡仪单位延时服务
 
       我市殡仪单位在清明期间向社会公开六项承诺,推出六项便民措施,方便市民祭祀。
    这六项承诺包括: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定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明码标价,关爱困难群体,对低保户实行减免收费政策;昼夜开通“96144”殡仪服务专线电话,殡仪车辆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各殡仪馆保证24小时承办接收、冷藏、瞻仰遗体服务。祭祀高峰期(3月31日至4月8日)实行延时服务,班后实行预约取盒服务;丧葬用品明码实价,自愿选择。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群众需求。确保市级殡仪馆300元以下、区县级殡仪馆200元以下骨灰盒供应;工作人员拒收丧属钱物,出现违规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等。
    六项便民措施为:增加引导服务员,实行引导服务,设立服务咨询台及服务区引导标识;免费提供修理骨灰盒、祭祀用桌椅、停车、急救药品、饮用水、清扫墓碑工具等服务项目;对军烈属、现役军人及老弱病残者实行优先服务;对外公布到市区各殡仪单位公交车线路等。
    同时,各殡仪单位还实行服务工作“六公开” ,即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价格、服务时限、监督电话。市殡葬管理处行风监督举报电话:88564410、88564423(休息日及夜间电话:88561537)。
    清明期间(3月31日至4月8日),城区四家殡仪馆延时服务时间调整为
    市殡仪馆7时至15时30分;市回龙岗革命公墓6时至16时;于洪区殡仪馆5时至17时;东陵区殡仪馆6时30分至15时。班后实行提前一天预约取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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