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祭祀群众祭祀注意事项
日期:2013-03-29阅读: 19334 次

 
清明节祭祀群众祭祀注意事项
 
    预计本周六、周日、4月1至6日,将迎来祭祀高峰期。在此,提请市民错峰出行、文明祭祀。
   (1)清明期间(4月1日至4月6日)城区4家殡仪馆接待群众祭祀时间为:市殡仪馆早7点至下午3点;市回龙岗革命公墓早6 点至下午4点;于洪区殡仪馆早5.30点至下午 2点;东陵区殡仪馆为早6.30分至下午3点。各殡仪馆班后实行提前一天预约取盒服务。
 
市殡仪馆电话:    86670348
市回龙岗革命公墓:88071013
于洪区殡仪馆:    25814289  25813605
东陵区殡仪馆:    23808444
 
    (2)《骨灰存放证》《骨灰寄存卡》是取盒祭祀的唯一凭证,因此祭扫时务必携带;如果骨灰盒已到存放年限,请及时办理手续。
在取送骨灰盒时,请看清存放室、号,核对姓名以免出错;骨灰盒迁出必须将《骨灰存放证》交工作人员核对后方可取走。   
    (3)骨灰存放架内禁止放入烟、酒、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4)祭祀高峰时,通往各殡仪单位路段会出现交通拥堵及停车
难现象,市民最好错开时间前往。同时请注意部分路段调流信息。
    (5)市民在祭扫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沈阳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禁止在祭祀区燃放烟花爆竹,倡导鲜花祭祀故人。
    (6)祭扫活动结束时,请家属将所有祭祀品(供品、食品等)一并带回。祭祀高峰期,为保持环境整洁,各殡葬单位将组织人员对祭祀区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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