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殡仪服务单位10项服务承诺
日期:2013-03-22阅读: 19325 次

 
沈阳市殡仪服务单位10项服务承诺
 
 
  一、服务宗旨明确。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宗旨,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优质服务理念,为群众提供安全、有序、文明、诚信服务。
  二、服务诚信守约。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个被问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解答或全程负责丧属的咨询事宜,认真履行服务协议。
  三、服务收费合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审定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明码标价。关爱困难群体,认真落实对城乡低保群体的各项减免政策。
  四、服务便捷守时。昼夜开通“96144”殡仪服务专线电话;各殡仪馆24小时承办接收、冷藏遗体服务;清明祭祀高峰期实行延时服务。
  五、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殡仪馆、经营性公墓不向丧属强制推行服务项目和丧葬用品或捆绑消费。
  六、服务内容规范。推行洽谈服务,使丧属享有充分的选择权和知情权,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七、服务态度真诚。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语言文明,为群众提供文明、礼貌、周到、细致的温情服务。
    八、倡导文明祭祀。各殡仪服务单位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活动,文明节俭祭祀先人。
    九、违规处罚严厉。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经举报核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严肃处理。
    十、诉求渠道畅通。沈阳市殡葬服务行风反馈热线定期进行回访。沈阳市殡葬管理处行风监督举报电话:88564410 88564423 (休息日及夜间电话88561537)沈阳市殡葬管理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山东堡路51号 (邮编11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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