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管处组织召开全市公墓主任工作会议
日期:2012-03-21阅读: 18675 次

 
殡管处组织召开
全市公墓主任工作会议
 
    3月20日上午,殡管处组织召开全市公墓(墓园)主任会议。到会的19家公墓(墓园)主任对清明节服务工作准备情况、存在问题、采取的措施进行了交流。会上,颜雪飞处长就做好清明节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落实惠民政策。全市殡葬单位要强化落实政府对低保人员的减免政策。全市19家经营性公墓针对低保人员推出8000元以下的“低价墓或特价墓”;对参加海葬的低保人员减免2个人的骨灰撒海费用;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等单位推出了对“三无”人员骨灰免费安葬措施,市区低保人员持有效证件可购买纪念林最低2700元特价墓。同时,各单位还要准备轮椅、雨伞、药品、饮水机、描碑的笔墨、清扫墓碑的水桶等便民措施,让群众感受到文明诚信和人性化服务,提高殡葬行业的社会诚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二是开展集中宣传。继续联合沈阳晚报推出第10期“清明,给逝去的亲人一份特别的爱”大型活动,联合华商晨报进行“文明、平安、惠民”清明经营性公墓系列展播。3月12日起在辽宁电视台生活频道晚8:05分,连续20天播出十九家公墓展播节目。在沈阳电视台的“沈视晚报”、“沈视早报”、“看今天”栏目滚动播出“清明节祭祀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等。有条件的公墓要联合新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园区内的宣传氛围,继续采取“鲜花换烧纸、黄丝带换烧纸、网上实景祭祀”等方式。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合理购买墓穴,文明祭祀,自觉抵制低俗的祭祀用品,弘扬先进的殡葬文化。
    三是杜绝违规经营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参加“行风建设月”活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不断提高职工的优质服务水平。禁止沿街流动销售墓穴,禁止捏造和散布虚假内容宣传,杜绝相互损害声誉等问题。殡管处将会同执法部门对公益性墓地和经营性公墓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公墓予以查处,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不予年检。
    四是确保群众祭祀安全。各单位从即日起要对整个园区的墓穴情况进行排查,包括防盗措施是否到位、墓穴是否有异常等,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避免引起纠纷。各单位要提前与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协调,对消防安全、道路顺畅、医疗保障等方面进行落实。建立24小时值守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交通指示牌、停车场标识要明显,车辆有专人引导,必要时要采取单向通行等措施,各墓区要设立消防安全员进行死看死守,杜绝小的火灾引发大的灾情。
(殡管处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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