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签订殡葬管理工作责任状
日期:2012-03-16阅读: 18283 次

沈阳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
签订殡葬管理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有效推进殡葬管理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和谐殡葬,让殡葬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发展,殡管处根据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殡葬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起草相关文件,全力配合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签订了2012年度殡葬管理工作责任状,并在3月6日我局组织召开的全市清明节工作会议上,统一下发给各区、县(市),加以兑现。
殡葬管理工作责任状内容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作责任,其中包括巩固提高火化率、迁(平)坟工作、推进移风易俗、加强属地化管理、巩固文明祭祀成果、加大执法力度六项内容。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其中包括迁(平)坟具体要求,公益性骨灰堂、墓地管理,各寿衣店、殡葬礼仪服务规范管理,清明等传统祭祀高峰时段的文明祭祀工作规范,全市各殡仪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与要求等内容。第三部分为工作考核和验收标准,奖惩方案等内容。责任状对各、区、县(市)开展殡葬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全年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以及考核内容。
(殡管处  何青才 林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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