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葬管理处提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注意事项
日期:2011-04-02阅读: 19713 次

 
市殡葬管理处提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注意事项
 
 
    1、《骨灰存放证》是取盒祭祀的唯一凭证,因此祭扫时务必携带;如果骨灰盒已到存放年限,请及时办理手续。
    2、在取送骨灰盒时,请看清存放室、号,核对姓名以免出错;骨灰盒迁出必须将《骨灰存放证》交工作人员核对后方可取走;骨灰存放架内,禁止放入烟、酒、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4月1日至6日,城区4家殡仪馆接待群众祭祀时间为:市殡仪馆早7点至下午3点;市回龙岗革命公墓早6点到下午4.30分;于洪区殡仪馆早6点至下午2点;东陵区殡仪馆为早晨6.3分至下午3点。市民可选择时间,错峰祭祀。
    4、市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市回龙岗公墓等路段在祭祀高峰时段会出现交通堵塞及停车难现象,市民最好错开时间前往。
    5、市民在祭扫活动中,提倡以鲜花代替烧香烧纸。不要在非焚烧区内烧纸,禁止在祭祀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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