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召开清明祭祀服务工作会议
日期:2011-03-31阅读: 19411 次

 
于洪区召开清明祭祀服务工作会议
 
    为认真落实市殡葬工作暨行风建设月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清明节群众祭祀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2011年3月25日上午,我区召开了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区属殡仪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清明祭祀服务工作会议,采取五项有效措施,建立应急预案,确保群众祭祀安全,有序。
一、规范应急处置,监管有法可依
    依据国家《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沈阳市殡葬管理规定》等法规及规章,结合清明群众祭祀服务的实际,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区属殡仪服务单位和公益性殡仪设施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优化组织机构,加强统筹管理
    由区民政局组织成立防范和应对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由局主要领导出任相应的重要职务,区属殡仪服务单位的各有关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殡葬管理所,协调开展全面工作。
三、明确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互动,相互配合,以属地为主,本着“以人为本、快速反应、主动配合、迅速救助”的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期间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建立联动机制,健全救助程序
    做好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一旦启动应急预案,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要详细、准确,不得漏报、瞒报、延报、乱报,同时,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位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善后处置。
五、完善保障制度,倡导文明祭祀
    区属殡仪服务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动协调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巡逻机制,增派人员定岗值守,领导干部要24小时在岗值班,并做好文明祭祀的宣传倡导工作,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祀安全、文明、有序的进行。
 
 
 
                                                于洪区民政局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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