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民政局采取五项责任措施
日期:2010-05-18阅读: 19184 次

区民政局采取五项责任措施
强力推进平(迁)坟工作
 
      全区目前尚有散葬坟包14,000余座,主要分布在河流堤坝、林地、耕地、铁路和公路沿线两侧。为深化农村殡葬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区政府结合区情实际,提出三年内实现我区无坟包无碑志的总体工作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区民政局采取五项责任措施,强力推进平(迁)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有关负责人要对平(迁)坟工作予以高度的重视,并组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平坟还田、还林工作纳入日程,制定三年规划、调配人员分工,积极深入开展。
二是深入基层群众,扩大舆论宣传。各乡、街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传统的丧葬陋习,并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到平坟还田、还林工作中去。另依据国家和市殡葬管理法规及规章,区里还于2010年5月7日、10日两天,在沈阳晚报连续刊登平(迁)坟通告,并印制1000份下发各乡、街,以促进平(迁)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集中重点时段,狠抓工作落实。各乡、街要集中春秋两季群众祭祀和安葬的高峰时段,重点开展大规模平(迁)坟活动,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三年工作规划,保证今年内至少平(迁)所辖范围内散葬坟包1/3以上。
四是加强殡葬管理,建设公益性墓地。各乡、街要在易出现埋坟现象的区域,设立警示标牌并派专人巡视,今年内所辖范围的耕地、铁路和公路沿线两侧要实现无坟包无碑志。并以殡葬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合理规划废弃地,兴建1-3处公益性墓地即骨灰入土纪念林,以解决村民骨灰安葬问题,巩固和扩大平(迁)坟工作成果。
五是加大问责力度,实施目标管理。区政府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严禁我区境内出现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现象,以保证我区三年内无坟包无碑志总体工作目标能够如期完成。并与各责任乡、街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以工作责任机制为依据,实行奖罚并举、以奖代补。
 
 
于洪区民政局
201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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