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月”活动 倡议书
日期:2010-03-17阅读: 19034 次

积极参加“优质服务月”活动
全力做好清明节工作的倡议书
 
 
清明节服务是对殡葬工作的一次全面展示,也是对殡葬单位服务质量的一次全面考核。按照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民函〔2010〕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在安全、文明、有序中进行,全市殡葬服务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认识,增强参与意识。充分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展示文明”的功能,积极参加“优质服务月”活动,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活动主题,规范服务标准,落实工作责任,把活动贯穿于清明节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讲求细、注重实、体现新,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确保接待群众祭祀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开展教育,调动工作热情。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用饱满的工作热情、认真的服务态度、规范的礼仪行为,全方位做好清明节工作,积极争创殡仪服务品牌,确保服务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三、采取措施,保证祭祀安全。把搞好安全作为清明节工作的重中之重,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保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群众祭祀动态情况,对群众祭祀活动范围、聚集规模、时间路线、安全服务保障等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采取措施有效地疏导车辆和人员,努力做到“三个杜绝”,即杜绝火灾、杜绝各类事故、杜绝业务差错,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
四、服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实行服务公开,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发挥国有殡葬单位平抑物价的作用,不搞捆绑销售,不搞变相强卖,满足中低档殡葬用品供应,对特困户实现价格减免,减轻群众负担。坚持行业自律,开展诚信服务,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各界关注,提高社会公信力,不断改进工作,确保服务工作实现零投诉。                 
五、便民服务,体现人文关怀。以参加“优质服务月”活动为契机,更好的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开展具有殡葬行业特点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努力查找自身不足,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内容,延长服务时间,免费向群众提供“祭祀代理”、修理骨灰盒、祭祀用桌椅、饮用水及清扫墓碑工具等服务,确保各项便民措施得到落实。
六、文明祭祀,树立殡葬新风。大力弘扬我国殡葬先进文化,破除封建传统的殡葬陋俗,使群众祭祀活动不仅体现历史传承,还要符合现代文明。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文明祭故人”和网上祭祀等活动,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让群众看到殡葬改革带来的成果,目睹服务环境发生的新变化,确保今年的清明节更加清洁明净。
全市殡葬服务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做好清明节工作,为加强科学化管理,努力打造群众满意殡葬行业,实现殡葬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全市殡葬服务单位
 
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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